河北省文化厅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基地的通知
各市文化局、教育局:
各级各类学校是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传播场所,广大青少年学生是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主体。我省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燕赵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薪火相传,发扬光大,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冀政办[2005]26号)和省文化厅《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基地命名管理暂行办法》(冀文社字[2008]25号)的有关要求, 切实推进文化大省建设,加强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传播,倡导、鼓励和支持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省文化厅、省教育厅将评审公布一批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省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
二、申报条件
经常开展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内容的教学、展示、研讨、交流等传播活动,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教学实践紧密结合,并取得了突出成绩。
三、申报办法
(一)自愿申报,并填写《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基地申报书》。同时可提供有助于说明情况的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辅助资料;
(二)经市级文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将有关材料报送省文化厅;
(三)省文化厅、省教育厅通过评审,公布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基地名单。
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基地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举措,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各级文化、教育行政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省文化厅、教育厅将对“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基地”颁发标牌。对其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给予支持帮助。同时推荐成绩突出的学校参加文化部、教育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青少年传承实践基地”评选活动。
各地的申报材料请于2009年4月10日前报送至省非遗中心。申报书请登录“河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网”( www.hebfwzwhyc.cn)下载。
附件: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基地申报书
联系单位: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联 系 人:毛 砚 张利龙 孟贵成
联系电话:0311-85233915 85233925
传 真:0311-85233890
电子邮箱:hebeibhzx@tom.com
地 址:石家庄新华西路虹光街10号
邮 编:050081
特此通知。
二○○九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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